宗镜录卷第四

出自《宗镜录

慧日永明寺主智觉禅师延寿集   夫所言心法者。云何是心。云何是心法。   答。了尘通相。说名心王。由其本一心。是诸法之总原也。取尘别相。名为数法。良因其根本无明。迷平等性故也。辩中边论云。若了尘通相。名心。取尘别相。名为心法。   问。此一心法。几义而成。   答心法总有四义。一是事。随境分别。见闻觉知。二是法。论体唯是生灭法数。此二义。论俗故有。约真故无。三是理。穷之空寂。四是实。论其本性。唯是真实如来藏法。   问。心四义之中。前二义是缘虑妄心。后二义是常住真心。约真心。则本性幽玄穷理空寂。既无数量。不更指陈。只如妄心既涉见闻。又言。生灭。此缘虑心。有其几种行相。   答。有五种心。一率尔心。谓闻法创初。遇境便起。二寻求心。于境未达。方有寻求。三决定心。审知法体。而起决定。四染净心。法诠欣厌。而起染净。五等流心。念念缘境。前后等故。法苑义林云。辩五心相者。且如眼识。初堕。于境。名率尔堕心。同时意识。先未缘此。今初同起。亦名率尔。故瑜伽论云。意识任运散乱。缘不串习境时。无欲等生。尔时意识。名率尔堕心。有欲生时。寻求等摄故。又解深密经。及决择论说。五识同时。必定有一分别。意识。俱时而转。故眼俱意。名率尔心。初卒堕境故。此既初缘。未知何境为善为恶。为了知故。次起寻求。与欲俱转。希望境故。既寻求已。识知先境。次起决定即解境故。决定已。识界差别。取正因等相。于怨住恶。于亲住善。于中住舍。染净心生。由此染净意识为先。引生眼识。同性善染。顺前而起。名等流心。如眼识生。耳等识亦尔。   先德问。五心于八识中。各有几心。   答。前五识有四心。除寻求心。无分别故。第六具五心。第七无率尔寻求二心。有决定染净等流三心。谓第七常缘现在境故。无率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