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宗镜录》
答。取心所思量者。即八识皆有。思何独第七。 问。若唯取自体有思量者。即何用心所中思耶。 答。具二义。一有相应思量。二亦自体思量。今取自体有思量名意。 问。心所与心王。一种是常审思量。执第八为我。如何不说心所为意。 答。言意者。依止义。心所虽恒审思量。非主。是劣法。非所依止故。不名意也。二者自体识有思量。与余七识为所依止。唯取心王。即名意也。 问。若言自体有思量名意者。即第七有四分。何分名思量意。 答。有二解。第一见分名思量。内二分不名思量。但名意。见分不名意。有思量。以是用故。思量我无我。内二分不能思量我无我。但名意。以是体故。第二见分是思量相。相者。体相。相状。内二分是思量性。即内外皆名意。三分皆思量。但除相分。相分是所量境也。 问。何以得知。内外三分总是思量。 答。识论云。思量为性相。内二分是体。名思量性。外见分是思量相。是用。一种是思量。三分皆名意。即不取相分名思量。以无能缘用故。 问。见分缘执我法。即思量我故。得名思量。自证分不缘于我相分。如何自证分亦名思量。 答。自证分证。彼见分思量我执故。亦名思量也。 问。见分思量我。是非量摄。自证分证。彼见分思量我。自证分。亦是非量耶。 答。见分思量我。见分妄执。故名非量。自证是内证见分妄执故。自证体是现量。即体用皆是思量。即内二分亦名意。亦名识。见分亦名意。亦名识。是意之用故。思量是用。意是体。思量即意。持业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