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咸淳临安志》
志〔二十五〕 诏令一 叙 汉诏令 高祖 封吴王 景帝 赦吴吏民 武帝 赐严助书 晋诏令 元帝 旌录吴高德名贤 恤吴郡饥 孝武帝 除三吴租布 国朝诏令〔上〕 太宗皇帝 曲赦两浙德音 真宗皇帝 仁宗皇帝 神宗皇帝 哲宗皇帝 高宗皇帝 放免租税〔绍兴二年正月〕 罢修造〔绍兴二年正月〕 太宗皇帝御制戒石铭〔绍兴二年六月〕 禁买花木珍禽〔绍兴二年八月〕 蠲免两县民户地基和买〔绍兴三年二月〕 亲耕耤田〔绍兴十六年二月〕 戒饬民闲医药〔绍兴二十五年十月〕 差医看诊病民给药〔绍兴二十八年六月〕 孝宗皇帝 奖谕狱空〔乾道四年九月〕 赈荒奖谕〔淳熙十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