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出自《宁国府志

卷十六食货志 恤政 孙吴 赤乌十三年,宁国洪水泛溢。诏原逋责给贷种食。《吴志》 晋 咸和四年,宣城大水。诏复租税三年。《晋书》 陈 大建十二年亢旱。诏丹阳等十郡,即年田税禄秩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 来岁秋登。《陈书》 唐 长庆三年,宣、歙等处旱。遣使宣抚,理系囚,察官吏。《唐书 》 大顺元年八月,免宣州等处逋负。康熙、乾隆志同 宋 雍熙三年,诏、宣等十四州,雍熙二年官所赈贷并蠲之。 治平元年,宣州大水。遣使疏治、赈恤、蠲租赋。 绍兴七年,蠲宣州逋赋及下户今年身丁钱。并《宋史》 淳熙二年秋,宁国府旱甚。民饥,赈之粟。《康熙府志》 庆元五年,蠲宁国府包认废圩米。康熙、乾隆志同 嘉定八年春,宁国府旱,民饥。令江东提举赈之。顺治、康熙志同 。十七年大水,民流徙甚众。命赈粟。《乾隆府志》 元 至元二十七年,宁国等路大水。民流徙共四十五万八千四百七十八户,赈粟 凡五十八 万二千八百八十九石。《续通考》。二十九年,宁国等七路大水。免田租凡百三 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石,民艰食,发粟赈之。顺治、康熙志同。 大德元年二月,以粮二万石赈宁国太平。二年正月,宁国等路水。发临江粮三万石以 赈,仍弛泽梁之禁,听渔采。四年旱,赈粮一万石。康熙、乾隆志同。 五年大水,以粮赈粜。《续通考》。六年六月宁国等路民饥,赈粮二十五 万一千余石。 皇庆元年,宁国路泾县水。赈粮二月。 至治元年三月,赈宁国路饥。并《元史》 泰定二年四月,赈宁国路饥粮五万余石。《续通考》。三年九月, 宁国路诸属县水。民饥赈之。 天历二年,赈宁国诸路民饥粮十四万三千余石。 至顺元年二月,宁国路饥。先后赈粮三万五千石。并《元史》。七 月大水。诏行省以入粟补官钞及劝富人出粟赈之。《续通考》 明 洪武二年正月,诏免宁国府税粮。三年诏免秋粮。四年诏免夏秋二税。五年 十月诏免 秋粮。八年遣使赈饥,并免旱田租。九年春免田租。十一年八月诏免宁国府秋粮。十三年五 月诏免宁国府秋夏税粮。十四年十月诏秋粮官田征半,民田尽行蠲免。十六年五月,免宁国 府税粮。命户部宣谕,敢有侵渔者,置于法。二十八年九月,尽免民田租。二十九年八月, 诏复免田租。顺治、康熙、乾隆志同。 天顺四年大水。免征粮草。《明典》 成化元年,抚按奉,赈济饥民。《政治统宗》。六年免宁国、池 州二府去年秋 粮一万八千七百余石。宣州卫屯粮二百八十余石。顺治、康熙、乾隆志 同。十年泾县岁,知县王弁申请蠲贷,弗许弁表诸朝,得之,民赖以苏。《泾志》。十九年饥,粜常平仓济之。《政治统宗》 弘治五年十一月,免四年夏税秋粮。《旧通志》。七年水,准以存 留折银二十万两兑军米三千万三,分赈江南各属。《明典汇》 正德三年饥。遣官赈恤,檄邑富民助粟以赈。《乾隆志》 嘉靖八年,令抚按晓谕积粮之家,仗义出谷者,给冠带授品有差。《续通 考》 万历十六年大荒。发太仆寺马价及南京户部银两赈济。十七年灾。免本年起运仓米麦 十之五,又南粮水兑十之三。 天启七年大水。免本年起存额赋有差。 崇祯十四年大旱。诏漕米改兑麦折三分。并《旧通志》 国朝 顺治二年,奉旨,蠲免本年税粮十之七,兵饷十之四,其明末无艺之征,尽 永除之。 三年奉上谕,江南各府迭罹兵患,除漕米折价外,再免三分之一。 八年宁国等府旱。奉旨改折秋粮三分之一。 九年江南旱。奉旨灾八九十分者免十之三,五六七分者免十之二,四分者免十之一 。有漕粮州县卫所准令改折,并除耗米。是年安徽巡抚李日请于邻省市米平 粜,每石减价之半。 十一年奉旨,顺治六、七两年,直省地丁本折银粮欠在民者,悉予豁免。 十三年奉旨,蠲免地丁本折钱粮拖欠在民者。 十六年奉旨,蠲免十五年以前未完钱粮。 康熙四年奉旨,蠲免直隶各省,顺治十六、七、八年旧欠钱粮及十五年以前民欠银 米、药材、绸绢等项,一体除免。 八年奉旨蠲免康熙元二三年,各省丁地正项钱粮实欠在民者。 十年江南大旱。奉旨蠲免被灾田地起运正赋十分之一二三不等,漕粮改折并外耗赠 米一概蠲免。其康熙四五六年各省丁地正项钱粮实欠在民者,令督抚奉请蠲免。 十一年因江南水旱频仍。奉上论停征九年分摊米折银两,并九年以前未完钱粮,仍 发粟按籍分赈。 十七年江南各属水。奉旨蠲停地丁漕项银两有差。 十八年江南所属三月至八月不雨。奉旨将十年、十一、十二年钱粮俱行蠲免。其十 三、十 四、十五、十六年钱粮自十九年起,分年带征。凡九分十分灾者免本年税粮十之四,七分灾 者免十之三,五六分灾者免十之二。 二十年十二月因兵革寝息,人民又安。奉上谕豁免康熙十三四五六七年地丁民欠钱 粮。 二十三年奉上谕:江南自用兵以来,供亿繁苦,宜加恩恤。康熙二十四年所运漕粮 着免三分之一,又自十三年至二十二年拖欠漕项钱粮,着自二十三年起,每年带征一年,以 免小民一时并征之累。 二十七年三月奉旨,将十七年以前民欠漕项银米麦俱行蠲免。十月奉旨,蠲免安徽 所属各郡县二十八年应征地丁漕项钱粮。 二十八年正月奉旨,除正项钱粮节次蠲免外,再将二十七年以前民欠一应地丁钱粮 屯粮课米麦豆杂税,概予豁除。 三十年十二月奉上谕,近年储积足用。各省应输漕米普免一年,自康熙三十一年始 以次轮免。 三十二年旱。奉旨蠲免本年漕粮三分之一。 三十五年奉旨,江南等省康熙三十三年以前历年积欠,及带征未完银米俱着豁免。 又豁免漕项历年积欠及带征未完银米。 三十八年三月奉上谕:江苏、安徽所属旧欠带征钱粮,除康熙三十三年以前已经赦 免外,共三十四五六等年一应地丁米麦豆杂税俱着豁免。 四十一年奉旨,安徽所属府州县卫,康熙四十二年分地丁钱粮,除漕项外,通行蠲 免。 四十三年四月奉旨,蠲免江、安二属,黄快缺丁银六千四百十余两。 四十五年十月奉旨,安徽省属自康熙四十三年以前未完地丁银两通行蠲免。其旧欠 已完在官而见年钱粮未完足者,亦准扣抵。 四十六年十一月江浙旱。奉旨各府州所属未完民欠漕项银两悉予蠲免,仍将本年漕 米分别截留散赈。 四十七年十月奉旨,康熙四十八年除漕粮外,江南通省地丁银概行蠲免。是年夏秋 安徽所属水。所有旧欠银米暂停追取,其本年应征地亩银两及漕粮一概免征,并发常平仓谷 赈济宣、南、泾等邑灾民。 四十八年四月,以宣、南、泾并宣州卫上年秋灾,奉旨蠲免地丁米豆额赋。 四十九年六月奉旨,将康熙四十四五六七年分未完地丁银两,于五十年起分四年带 征。四十七年漕项钱粮于五十三年带征。 五十一年五月奉旨,蠲免三十一年至四十三年未完地丁银两。十月奉上谕,除漕项 外,所有五十二年应征地丁银两、房租、地税及历年旧欠,着察明全行豁免。 五十二年奉旨,以罚赎谷石支给孤贫。 五十三年秋旱。奉旨蠲免灾地钱粮,并发仓谷赈饥,仍截漕备赈。 五十五年九月宣、南、泾水。奉旨蠲免地丁银两米麦豆有差。仍发常平仓粮赈济, 并将安庆府存剩粮漕并省仓漕米辏赈。 五十六年十一月奉旨,豁免江苏安徽等处带征地丁银米豆免征各半。 五十七年秋大水。奉旨蠲免灾田钱粮并发粟赈济。 六十年泾县、宁国、旌德、太平旱。奉旨蠲免灾田钱粮又拨宣城、南陵、铜陵、英 山四县仓谷赈济。 雍正元年奉上谕,各省民欠钱粮,年久应免者,查奏豁免。 二年六月奉旨,自康熙四十六年至五十年旧欠地丁银两米麦概行蠲免。 三年太平县秋旱,奉旨蠲免银八百一十七两零,米四十八石零,豆七十四石零。 四年秋宣城、南陵等县水。奉旨蠲免地丁银两米豆有差。又将社仓、常平仓谷石暨 省仓 捐远漕米及安庆截留漕米内动用设厂煮赈,并缓征新旧钱粮。是年奉文酌定大口 给米二合,小口给米一合,宣、南等邑煮赈五个月,自四年十二月起至五年闰三月终止。 七年八月奉上谕,安徽等属着免雍正八年地丁银四十万两。 八年七月宣城等县水。奉旨蠲免丁地钱粮,并发银赈济,动支常平仓米谷。其外来 就食灾民动存公银两,赏为路费,资送回籍。 九年六月以宣城、旌德、铜陵、怀远四县上年被灾,奉旨蠲免地丁银两米豆有差。 八月蠲免宣城、旌德漕粮。又赈济宣城、旌德饥民。又免宁国县漕米南米豆石银两。 十年三月奉上谕,历年官侵吏蚀,包揽钱粮,分为十年带征。实欠在民,更缓作二 十年带征,自壬子年为始,即以带征完纳之分数为次年蠲免之分数。八月蠲免宁国、旌德银 两米豆有差。 十二年十二月宣、南、泾大水。奉旨蠲免灾地钱粮米石,仍动支仓谷赈济,并抚恤 淹毙人口,坍倒房屋。 十三年九月十三日奉上谕,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钱粮,实欠在民者,从前积欠粮内 曾有官侵吏蚀二项,并着照民欠一例宽免。十月奉旨,豁免漕项学租杂税等银。十一月奉旨 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钱粮耗羡银两。十二月奉旨,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带征缓征漕项本折 银米。 乾隆元年奉旨蠲免太平县雍正十三年及元年民欠银米豆有差。 二年为太平县水。奉旨蠲免银九十八两零,米五石零,豆八石零。 三年上谕,将雍正四年以后民欠地丁银两,查核实征。纳户粮册凡五钱以下者为下 户,全免。五钱以上至五两以下者为中户,免三钱九分六厘五毫。其五两以上者为上户,全 征不免。是年秋旱。奉旨蠲免灾地银米钱粮,仍赈济。 四年十月因上年安徽灾奉旨将乾隆二年以前至雍正十三年,民欠丁地漕项银米钱粮 尽行蠲免。 五年宣城雹。奉旨蠲免灾田银米豆,仍赈济。 八年秋宣、南、泾、旌四县水。奉旨蠲免灾地应征丁地折色米豆,并酌留漕米,赈 给口粮。 九年秋,宣、南、泾、旌、宁五县水。奉旨蠲免灾地应征丁地折色米豆,仍赈给口 粮,并修葺冲倒民房,给淹毙男妇棺木银两。 十年奉上谕,普免天下钱粮,照康熙三十年之例,分作三年以次轮免。 安徽轮至十二年蠲免。 十五年奉上谕,着将乾隆十二年以前未完耗羡银两蠲免十分之六。 十六年奉上谕,巡幸江浙特沛恩膏,着将江苏、安徽两省所属,自乾隆元年起至十 三年止民欠未完钱尽行蠲免。是年秋旱。奉旨蠲免灾地应征丁地折色米豆,仍给赈银。 十八年太平县水。奉旨抚恤一月口粮,仍赈济,并动支修葺冲倒民房,给淹毙男妇 棺木银两。 二十年平定准夷。奉上谕各省偏灾地方,民欠丁地钱粮并借过籽种口粮,概行豁免 。 二十二年正月奉上谕将江苏、安徽、浙江三省自乾隆二十一年以前积欠未完地丁银 两尽行蠲免。并豁免乾隆十年以前积欠漕项银米及地丁耗羡。 二十七年二月奉上谕,将江苏、安徽、浙江三省自乾隆二十二年起至二十六年 止,节年灾田缓征及未完地丁各银两,尽行蠲免。 三十年正月奉上谕,将江苏、安徽两省乾隆二十五年以前,即年因灾未完蠲剩河 驿俸工等款银两并二十六、七、八三年因灾未完地丁河驿银两,以及二十八年以前因灾未完 漕项银两暨出借籽种口粮米麦豆谷盖予蠲免。 三十一年正月奉上谕,连年岁丰,京通仓储尽有余粟,各省应输漕米著普免一年,自乾隆三 十一年始以次输蠲。安徽轮至三十五年蠲免。 三十四年宣、南两邑水,奉旨蠲免灾地钱漕并漕项银两,赈济三月,并给冲坍房屋银两。 三十六年奉上谕,各省偏灾地方借给籽种口粮牛具等项,查系力不能完者概予蠲免。 四十年秋,南陵县旱,奉旨蠲免灾地银米豆石并赈济。 四十二年奉上谕,普免天下钱粮,自乾隆戊戌年始分作三年输蠲。安徽即于戊戌 年蠲。 四十五年奉上谕,各省应输漕粮普免一年,自乾隆四十五年始分年输蠲。安徽轮至五十年蠲 免。并将乾隆四十三年以前积欠灾缓地丁漕项米麦谷石全行豁免。 四十八年江南水,奉旨蠲免灾地钱粮,其五分以上州县成熟乡村盖予缓征。 四十九年二月奉上谕,安徽所属节欠未完地丁银两及民借子种口粮并漕仓未完米麦豆石等项 全行豁免。 五十年秋大旱,奉旨放给口粮并缓征截留漕米赈济,复准安徽巡抚奏,将乾隆五十一年应行 轮免漕粮改予本年蠲免。 五十五年奉上谕,普免天下应征钱粮,自乾隆五十五年始,将各省所属州府次第搭配,分作 三年蠲免。宁国府属轮至五十七年蠲免。 五十九年奉上谕,丙辰岁系六十国庆,各省应输漕粮普免一年,以六十年始分年蠲免。安徽即于六十年蠲免。并豁免积年民欠因灾缓征地丁漕粮正耗银两及出借 社谷等项。 六十年奉上谕,丙辰岁元旦举行归政典礼,将嘉庆元年各省地丁钱粮通行蠲免。是年,将安 徽省节年民欠因灾缓征地丁漕粮正耗并借帑及社仓米未完各数尽行豁免。 嘉庆五年奉上谕,乾隆六十年以前,民欠及缓征未完银两并漕项各款概行豁免。是年宣、南 二邑水。奉旨缓征南漕等米。 七年宣、南、泾、宁、太五属旱。奉旨蠲免灾地漕谷豆,并赈济,仍缓征。 八年以上年宣城、南陵、泾县被灾较重,奉旨赏给一月口粮。 十年十一月奉旨,宣城、南陵等县,嘉庆五六七九等年,被水被旱地,亩缓征丁地 漕粮等项,分限三年带征,以纾民力。 卷十六·食货志土贡◇宁国府志 土贡 唐 岁贡银、铜器、绮、白、丝头红毯、兔褐、、纸、笔、署预、黄连、 碌青。《 唐书·地理志》。开元中,贡白布。贞元后,常贡外,别进五色线毯及绫绮等物。 《元 和郡县图志》。贞元十一年,宣歙池观察使崔衍奏,免旧贡金钱十八品。长庆四年, 诏宣歙等道,御服器用合供进者,并端午诞节一切权停。《宣城县志》左纂。 南唐 元四年,罢宣州岁贡木瓜杂果。《宣城县志》左纂。 宋 岁贡白布、黄连、笔、木瓜干、木瓜、皮、玉面狸、松鼠皮、鹿脚梢 。太平兴国改元,诏 罢干蜂子。景德四年,罢望青茶、细笔、竹。治平四年,罢花木瓜。绍兴三十二年,宣州 贡黄牛皮一百八十张,羊麂皮三百六十张,筋二百三十六斤四两,角三百六十双,箭竿一万 四千九十七枝,翎毛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二斤,条铁六百四十二斤一十二两,甲叶一万三千七 百一十斤,鞍材一百二十副,弓材四百副。《洪武宣城志》。乾道七年, 诏罢琴高鱼。 泾县琴溪产高鱼,相传琴高得仙遗弃药滓于水,变为此鱼。长仅寸许。每岁 上巳,邑人捕而 干之,以充馈饷。泾县知县林淳请于判府,皇子魏王出令禁约,仍申于朝,以为放生池。见 《嘉定志》。 宣城岁贡紫粟二十斤,木瓜或一千三百颗,天鹅四只,鹚十只。宁国县岁贡玉面 狸四 只,麂狸等皮九十张。南陵岁贡鹚二只。泾县岁贡玉面狸一只。旌德县岁贡玉面狸三只。 太平县岁贡黄连二十斤。《嘉定宣城志》。 元 因土人呈献,定为岁课,铁、竹、木。《元史·食货志》 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因 中书省上言,罢宁国六百户冶银岁额二千四百两。《乾隆府志》。按:梅根作冶 ,见庾子山赋 。南陵工山向有二冶,一曰大涧冶,一曰新兴冶。绍兴初,因产苗甚微,且集游手亡命之徒 ,因绿盗铸,为地方之害,已议罢;至元时,并罢其输官之额。 明 贡目十有二,物料、野味、盐课、税课、鱼课、缎匹税、 丝、雪梨 按:明代岁贡雪梨, 为南京太庙荐新之需。发价一十九两二钱,办雪梨二千余枝。因呈送衙门样梨,将至万枝, 加以杂费,宣民不胜其因。万历三十五年,巡按宋□廉其事,裁 革样梨,泐碑在府大门首。 木瓜、芽茶、官瓶、黄连。按:宁国府属不产黄连,间有亦甚稀少。明例岁征 黄连一千七 百零九斤。历来只征折色,隆、万时,每斤折银八分,后加至三钱。本朝顺治初年,始征本 色 ,官民不使。在籍吏科孙襄致书巡抚李日入告。顺治三年,改折三分之二。至十三年巡抚 钟有鸣题请全折,每斤价三两。后本折二色并除,民困遂苏。孙史科致李巡抚书,详载《艺 文志》。 户部项下:银、腻、光粉、五子、乌梅、生漆、桐油、锡、生铜、黄蜡、黄 牛 皮、芽茶、叶茶、农桑、本色绢、笋。礼部项下:黄连、半夏、干葛、前胡、百合、白芍 、天花粉、青箱子、白芷、黄药子、牛劳子、辛夷、金银花、白茯芩、紫葳、桑白皮、木瓜 、银柴胡、土黄连、干木瓜。工部项下:麂皮、角弓、笔管、兔皮、香狸皮、山羊毛、南湖 鱼、潭线胶、熟铁、翎毛、俱解交北部。税丝、农桑丝等银。 解交苏州工部织造。以上《乾隆府志》 国朝 雍正十三年奉上谕:凡服御器用属,何一不备,取之官中而有余,正 不待四方 之入贡。在诸臣各怀尊君亲上之心,固欲藉物产以伸其诚敬。然此贡献之物,岂能自备于家 ,而不取资于民力乎?是朕多爱一次贡献,即诸臣多费一次经营,即百姓多费一次供应。朕 实不忍以无益妨有益。各省督抚惟当体朕子惠元元之意,凡一丝一粟皆思为民留其有余,使 家给户足,则胜于朕之身受矣。 按:唐、宋以来,贡自贡而赋自赋。宣州为廉使旧治,贡物尤夥,如《紫毫笔》、《 红线毯》诸诗,白居易所以讽刺时弊也。 本朝额办物料,大概承明旧制。而明末无艺之征尽删除之,其岁需物料俱归入丁田项 下,是正赋之外无所谓贡物矣。且物料采办与否,并无一定。如奉文采办,于应解银项内支 销。停办之年,则解银报拨,立法最为简善。乾隆二十三年奉文,将旧时物料名目于《奏销 册》内一概删除,以省繁冗。而《赋役全书》尚仍其旧者,缘《奏销册》系每年支解,随时 损益。《全书》系原定章程,一成不易。若因一时停办之故,不将各目载明,恐后来无可稽 考,转失任土作贡之义。今仍照《全书》载其每年丁田项下,额征物料银数并逐一载明。 宣城县 原编户部甲乙二库:本色银二十八斤十两二钱八分二厘六毫,每斤银九 钱。本色腻六十六斤四两九钱八分五厘七毫,每斤银八分。本色 光粉五十一斤七两五钱九分五厘五毫,每斤银一钱三分。本色乌梅七十一 斤五两五钱六分二厘七毫,每斤银二分。本色桐油六百四十九斤九两七钱 三分二厘二毫,每斤银四分。本色锡七十七斤十一 两九钱一分六厘,每斤银一钱一分。本色黄蜡二十六斤十两九钱二分五厘 二毫,每斤银二钱三分。 供用库:本色黄蜡四百三十三斤七两四分四厘六毫,每斤银二钱三分。本色芽茶五百四十一斤三两六钱五分四厘八毫,每斤银一钱五分。自 银起至芽茶止,并铺垫银共二百六十八两二钱二分二厘零。 原解礼部归解户部:本色半夏九十三斤八两四钱八分五厘,每斤银五分五 厘。本色前胡二十四斤四两,每斤银二分八厘。本色百合九斤十四 两 九钱八分三厘五毫,每斤银七分。本色白芍药六十二斤八两三钱二分九厘 四毫,每斤银一分八厘。本色辛夷一 十五斤四两一钱七分二厘二毫,每斤银七分。本色金银花四斤八两四钱八 分三厘二毫, 每斤银七分。本色白茯苓二百三十一斤十三两五钱二分八厘七毫,每斤银三钱。本 色木瓜九斤十三两四分五厘五毫,每斤银八分。本色柴胡二十三斤八两六 钱八分六厘 八毫,每斤银一钱二分。自半夏起至柴胡止,并铺垫银共一百一十三两九 钱七分七厘。 见在丁地项下额征物料银数:本色颜料药材等银四百三十七两一钱七分二厘,本色物 料银七十两四钱六分六厘,本色白麻银五十一两一钱二分,折色黄蜡银一百八十两六钱七厘 ,共银七百三十九两三钱六分五厘。 南陵县五县价值均与宣城 县同 原编户部甲乙二库:本色银一十一斤一十两三钱一厘六毫,本色腻二十七斤八两 一分五毫,本色光粉二十一斤三两四钱五分九厘二毫,本色乌梅二十九斤三两五分三厘二毫 ,本色桐油二百六十六斤八两三钱九分一厘九毫,本色锡三十二斤七钱二厘八毫,本色黄蜡 一十斤十二两五分五厘六毫。 供用库:本色黄蜡一百七十二斤八两二钱一分六厘四毫。 承运库:本色农桑绢一丈九尺三寸八分五厘六毫,每匹二两一钱,该银一 两一分七厘七毫零。自银起至农桑绢止,并铺垫银共七十六两五钱七厘。 原解礼部归解户部项下:本色半夏三十四斤五两九分二厘六毫,本色前胡八斤十五两 五钱,本色百合三斤九两三钱三分一厘六毫,本色白芍药四十七斤十二两七钱八分六厘七毫 ,本色辛夷三斤十二两五钱七分二厘六毫,本色金银花一斤十二两九钱九分三厘三毫,本色 茯苓八十七斤八两七钱六分六厘,本色木瓜三斤五两四钱一分八厘九毫,本色银柴胡八斤十 五两七钱五分七厘一毫,自半夏起至银柴胡止,并铺垫银共四十三两九钱二分一厘。 见在丁地项下额征物料银数:本色物料银二十九两五钱三分八厘,折色物料银二百二 十三两二钱一分,本色白麻银二十五两七钱四分,共银二百七十八两四钱八分八厘。 泾县 原编户部甲乙二库:本色银八斤八两一钱六分八厘六毫,本色腻二十斤六两三钱 五分六厘九毫,本色光粉一十五斤四两四钱六分三厘七毫,本色乌梅二十一斤二两二钱一分 九厘九毫,本色桐油一百九十二斤三两八分二厘四毫,本色锡二十三斤一两八钱三分八厘二 毫,本色黄蜡七斤十四两一钱三分八厘九毫。 供用库:本色黄蜡一百二十五斤六两九钱二厘九毫零。自本色银朱起至黄蜡止,并铺 垫共五十四两八钱一分四厘零。 原解礼部归解户部项下:本色半夏二十五斤十五两三钱六分六厘八毫,本色前胡五斤 八两五钱,本色百合二斤二两七钱六分四厘九毫,本色白芍药三十二斤十一两四钱二分八厘 二毫,本色辛夷三斤十四两四钱五分六厘五毫,本色金银花一斤四两九钱三分九厘六毫,本 色白茯苓六十五斤八两七分三厘二毫,本色木瓜一斤十三两五钱三分四厘五毫,自半夏起至 银柴胡止,并铺垫共三十二两三钱一分九厘。 见在丁地项下额征物料银数:本色银、桐油银七十两二钱三分九厘,增办折色乌梅 、黄蜡等银五十七两七分四厘,本色白蜡银三十两六钱,本色银朱、桐油银一十六两八钱九 分四厘,折色银朱、桐油银四两二钱三分八厘,共银一百九十五两八钱七分五厘。 宁国县 原编户部甲乙二库:本色银六斤十一两三钱九分一厘二毫,本色 腻一十六斤二两 六钱九分七厘八毫,本色光粉一十二斤四两五钱五厘,本色乌梅一十六斤十五两八钱八分二 厘二毫,本色桐油一百五十四的十四两四钱三厘,本色锡一十八斤七两九钱二厘,本色黄蜡 六斤七两五分七厘九毫。 供用库:本色黄蜡九十八斤一两八钱七分二厘六毫,自银朱起至黄蜡止,并铺垫银共 四十三两三钱三分二厘。 原解礼部归解户部项下:本色半夏二十斤七两七分三厘二毫,本色前胡五斤二两,本 色百合一斤十两二钱二分六厘二毫,本色白芍药二十二斤五两六钱七分五厘九毫,本色辛夷 三斤九钱九分六厘一毫,本色白茯苓五十斤十五两四钱四分五厘九毫,本色木瓜二斤四两七 钱二分五厘五毫,本色银柴胡四斤十四两三钱六分三厘八毫,自半夏起至银柴胡止,并铺垫 银共二十五两四钱五分二厘。 见在丁地项下额征物料银数:本色黄蜡、乌梅银五十六两五钱九分五厘,药材等银二 十五两四钱五分三厘,本色颜料等银一十六两七钱四分六厘,折色颜料等银一十九两九钱七 分四厘,本色白麻银三十五两九钱一分八厘,共银一百五十四两六钱八分六厘。 旌德县 原编户部甲丁二库:本色银六斤一两九分八厘六毫,本色腻一十四斤五两四钱四 分六厘,本色光粉一十斤十四两七钱五分二厘九毫,本色乌梅一十五斤三两九钱三分七厘八 毫,本色桐油一百三十七斤十二两七钱九分二厘四毫,本色锡一十六斤九两五钱六分七厘二 毫,本色黄蜡五斤十三两五钱七厘二毫零。 供用库:本色黄蜡八十五斤八两六钱七厘,自银朱起至黄蜡止,并铺垫银共三十八两 三钱二分八厘。 原解礼部归解户部项下:本色半夏一十七斤十三两八钱二分六厘五毫,本色前胡四斤 七两五钱,本色百合一斤十二两六钱六分五厘八毫,本色白芍药二十斤一两一钱四分五厘, 本色辛夷二斤十两八钱四厘三毫,本色金银花十四两四钱九分六厘六毫,本色白茯苓四十三 斤十二两三钱三厘,本色木瓜一斤十二两五钱七厘二毫,本色银柴胡四斤七两八钱七分八厘 五毫,自半夏起银柴胡止,并铺垫银共二十一两八钱八分八厘。 见在丁地项下额征物料银数:本色药材物料黄蜡锡共银一百二两二分九厘,本色白麻 、白蜡、银朱、桐油三十四两二厘,共银一百三十六两三分一厘。 太平县 原编户部甲丁二库:本色银三斤一两九钱七分六厘三毫,本色腻六斤十两七钱二 分三厘五毫,本色光粉五斤六两八钱七分六厘八毫,本色乌梅七斤八两一钱九分三厘三毫, 本色锡八斤三两九分二厘五毫,本色黄蜡二斤十二两八钱一分四厘九毫。 供用库:本色黄蜡三十九斤八两五钱五分八厘二毫。自银朱起至黄蜡止,并铺垫银共 一十八两三钱四分六厘。 原解礼部归解户部项下:本色半夏七斤十四两一钱五分六厘六毫,本色前胡一斤十两 五钱,本色百合十四两二分八厘,本色白芍药十四斤八两六钱三分四厘八毫,本色辛夷一斤 四两九钱九分八厘三毫,本色金银花六两九钱七分九厘九毫,本色白茯苓二十斤五两八钱三 厘二毫,本色木瓜十三两八钱六分八厘五毫,本色银柴胡二斤九两七分三厘三毫,自半夏起 至银柴胡止,并铺垫银共一十两二钱三分九厘。 见在丁地项下额征物料银数:本色乌梅、银、桐油、锡共银九两六钱七分,本色黄 、白蜡银二十三两八钱五分一厘,本色物料价垫并补征不敷银二十八两五钱八分七厘,共银 六十二两一钱八厘。 按:物料价值系康熙十二年所定,惟今昔情形不同,价值多寡悬殊。现在奉部采办物 料 安徽藩司酌量时价,令州县领银购买,所有近年采办物料,报部价值开列于左:银每斤银一两一钱二分二厘六毫零,桐油每斤银四分四厘,黄 蜡每斤银三钱九分九厘二毫,乌梅每斤银二分六厘,黄 熟铜每斤银二钱四分七厘九毫。以上历年奉文采买, 并无定数。乾隆二十九年,议派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宣城、泾县、宁国、当涂、芜湖 、和州、含山、广德十二州县分作三年合四属承办一次,四属中又议归一邑总办,以专责成 。除正价报部核销外,仍有不敷之处,总办之员先行捐垫,三属按数津贴。 铁每斤银六分一厘。自乾隆四年停办后,至五十九年奉文采买议定 ,安庆、宁国 、太平、和州、广德、徽州、池州、六安、庐州、凤阳、颍州、泗州、滁州十三府州属, 分 作三年承办一次。嘉庆四五两年奉文采买亦系十三府州分办,除正价报部核销外,其余不敷 银两承办州县自行贴补。 棕毛每百斤银八两二钱五分二厘二毫。历无定数,向系宁国、池州 、太平三府属 派如采买十万斤,宁属派五万斤,池、太二属各办二万五千斤,除正价报部核销外,不敷银 两 承办州县自行贴补。至岁贡土物如泾邑之宣纸、琴笋、涂尖茶,旌邑之芮枣,皆无定额, 每岁大吏捐廉发交本地方官照时价采办呈进。闾阎毫无扰累也。 卷十六·食货志田赋上◇宁国府志 田赋上 按:此卷系宋、元、明六 邑田亩赋税,照《嘉靖府志》节录,前代之事,不妨 从简。 宣城县 田亩 宋山田六十四万二千二百六十亩,圩田五十八万五千四百二十四亩,常平 官圩田一千 七百二十六顷四十二步。明洪武年,官民田地山塘荡沟共九千七百二十顷二十九亩九分九厘 六毫,南湖一所,河渡六十八处。财赋田地荡沟共九百四十五顷三十亩八分九厘零,民田地 山荡沟共七千八百七顷一十六亩二厘零,僧道田四十二顷二十二亩零,站赤田一百二十四顷 七十八亩九分八厘零,府学田四顷三十五亩三分五厘,县学田七十亩,医学田四顷一十八亩 二分三厘,官职田九十七亩二分一厘,官员公田二十顷三十八亩八分六厘零,逃亡民兵没官 田 土九顷九十四亩四分九厘零,废弛寺观没田土一十四顷五十七亩五分一厘零,朝天宫没官田 土二顷七十一亩八分九厘,各顷官没田土五百四十五顷六亩二厘零。 租赋 宋夏税绸三千八百五十八匹七尺七寸,绢二万六千三百九十八匹三丈二尺四 寸,绵一十 万一千六百三十两四钱八分,钱一万六百四十二贯二十七文七分,布五百八十一匹一丈四尺 二寸 ,小麦四千六百六十四石六斗五升六合零,大麦二石二斗八升,丝六百九十三两,和买绸七 千三百二十五匹二丈,和买绢一万五千六百一十四匹,苗米一十万五千一百四石七斗四升九 合,租米二万五千七百四十石九斗三升五合,茶租钱一千八百六十五贯五百三十五文,役钱 内十乡每料额理四千七百五十四贯四百八十三文、隶丞听催解,内四乡每料额理一千一百八 十六贯四百一十二文、隶尉司催支。元夏税丝七千三百斤有奇,绵二千二百斤有奇,山租折 帛钞八百三十锭有奇,秋粮官民田米六万七千石有奇,财赋田米六万三千石有奇。 明洪武年,秋粮官税私租正耗米七万五千八十五石一斗四升一合零,正麦二万三千七 百六十七石二斗七升四合零,耗麦一千四百一十一石八升七合零,丝六十七斤一十二两二钱 二厘零,绵一十五斤一十四两五钱八分零,窑治二十五座,岁办课米七十二石三斗三升,酒 醋课每月该办钱钞三万一千八十文,茶课岁办钱钞一百七万一千三百五十五文,和买纸每岁 收买二十二万张,历日一万四千五百三十五本,每本工墨收钱四十文,计铜钱五十八万一千 四百文。 宁国县按:明《嘉靖府志》,宁国县列在南陵之前,今照抄以仍其旧 田亩 宋二十七万八千九百五十一亩三角。元二十四万七千六百四十八亩三角一 十四步。明 洪武年,实征官民田地山塘共七千三百九十一顷二十二亩七厘零,河渡六所,民田地山塘共 一千八百三十四亩一厘六毫八丝,官职田二顷三十四亩三厘五毫,府学田一亩七分五厘,地 四亩,县学田七十三亩七分五厘零,地二顷二十九亩七分九厘零,山一顷二十二亩二分三 厘 ,逃亡民田四十一亩三分八厘零,地二顷一十二亩八分四厘,山六顷二亩六分二厘,公田五 顷二十亩,僧道田一十四顷六十八亩五分九厘零,地八十五亩二分五厘,站赤田七十三顷四 十二亩五分,地九十亩五分,各项没官田五十九顷四十七亩五分九厘零,地七顷七十五亩七 分四厘零,山三十五顷九十六亩八分七厘零,塘五亩三分九厘零,废寺观田五顷七十四亩九 分七厘,地八十三亩,外郡寄庄田六十二顷五亩八厘零,地九顷六十三亩五分,山二十六顷 二十亩。 租赋 宋夏税绸一千二百四十五匹,绢一万一千二百六十七匹三丈三尺,绵四万 三千五百九 两,布三百八十七匹三尺二寸,麦一千一百八石七斗九升三合,茶租钱一千四百七十五贯文 ,役钱夏秋二料共一万四千二百一十文,和买绸六千四百七十二匹,和买绢一万四千八百七 十六匹,折帛钱其八万五千二百三十二贯四百文,苗米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一石五斗五升三合 。元夏税绢二千七百三十七匹三丈七尺二寸一分,绵五千五百三十一两八钱八分,麦二百二 十六石一斗九升一合,折帛租钞六十六贯二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秋粮正米一万三千三百四 十石七斗三升五合,内官米四石五斗六升四合,民田米一万三千三百三十六石一斗七升一合 。明洪武年夏税官税私租共征正耗麦一万五百七十三石五斗五升九合零,丝二十一斤一十五 两一钱九厘五毫,绵二分二厘五毫,秋粮官税私租共征正耗米二万九千二百九十六石七斗七 升六合三勺,粟五十七斤八两,没官房租米三十石二斗二升,和买纸岁收买纸一十五万九千 张,各色酒醋课月办钱钞三千六百文,茶课委官点计茶株数目,折收芽叶茶钱钞四十五万四 千八百四文八分七厘五毫,翕毛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九十八根,历日工本铜钱二十五万七千四 百文。 南陵县 田亩 宋苗田五十四万三千二百二十亩三角一十七步,租田三万九千一百六十五 亩一角五十九步。元田土七千九百六十顷九十四亩四分七厘,官田七百四十三顷五亩九分九 厘六毫零,民田二千八百七十一顷三十九亩七分九厘,官山九顷一十三亩七厘五毫,民山一 百六十九顷七十八亩二厘七毫,荡四十一顷二十一亩九厘九毫,塘六顷一十五亩八分六厘一 毫,港一顷。 租赋 宋税绸一千四百五十七匹二丈二尺八寸九分,绢一万九千□百三十匹一丈 六尺五寸四 分,绵正耗三万九千六十一两六分,布四百九十三匹一尺九寸,麦正耗二千六百二十八石三 斗六合一勺,丝三十二两六钱六分,折绵钱四万三千六百二十贯一百五十文,苗米正耗共二 万八千七百八十三石三斗三升二合,租米八千九百三十一石四斗二升一合一勺。元税粮版籍 尽毁于乙未之兵,无从稽考。明夏税麦官税一万四千三十八石五斗九升九合零,民税七千七 百九十五石九斗八升八合零,私租没官税五千八百四十三石一斗八升五合零,寄庄子粒麦三 百九十九石四斗二升五合零,丝六十斤五钱三分九厘零,绵一十四斤五两九分八厘零,秋粮 米三万六千三百七十七石一斗一升九合三勺零,民粮二万三千七百三十八石三斗八升三合八 勺零,没官租米一万一千六百七石九斗二升二合零,寄庄子粒米七百九十五石六斗一升二合 零,河渡租米一百七十二石二斗, 酒醋课岁办钱三万六千文,茶课点勘茶株,每十株官抽一株,共计一十九万九千六百 四十株,该科芽茶叶二万四千九百五十八斤八钱,折铜钱岁办三百三十六万九千三百三十七 文,芽叶三千一百一十九斤一十二两一钱,该铜钱七十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二文,叶茶二十万 一千八百三十八斤四两七钱,该铜钱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九十五文,和买纸除每月解纳榜纸一 千四百四十张外,每年和买历日盐引等纸,时估色数不等。 泾县 田亩 宋田亩五十万一十二步。元经理自实官民田土一万九百五十四顷二十八亩 九分九厘。 明经理自实总计荒熟田地山荡一万九百五十五顷六十三亩三分三厘零,官田一十一顷六十八 亩七分三厘零,地一十三顷三十五亩四分三厘零,僧道田二十三顷二十八亩一分零,地一顷 九十六亩七分七厘零,山二顷八十八亩七分五厘零,站赤田四十八顷三十七亩六分六厘零, 地四十亩,山五十一亩二分五厘,营屯田一十七亩四分一厘零,地二顷三十七亩三分六厘零 ,贡 士庄田一顷二十四亩,职田一顷五十九亩五分二厘零,公田一十二顷八十七亩八分四厘,公 廨地三十亩三分七厘零,民兵田五顷六十一亩八分一厘零,地五顷五十六亩七分一厘零,山 一 十一顷五十八亩七分六厘零,荡二亩六分五厘零,寄庄田一百三十一顷二十亩二分六厘零, 地四十九顷一十六亩四分七厘零,山一百九十八顷一十四亩九分四厘零,荡九亩七分八厘零 ,没官田二百二十三顷二十一亩七分四厘零,民田二百一十七顷一十七亩四分零,站田五顷 四十五亩一分三厘零,公田五十九亩二分零,地二十四顷五十三亩五分一厘零,山二十六顷 一十五亩六分一厘零,陂二十一亩五分,荡一十六亩二分二厘零,府学田六十一亩九分九厘 零,县学田三顷四十五亩三分零,地九十二亩五分六厘零,山四十三顷九十八亩九分九厘零 ,荡六亩七分五厘。 租赋 宋夏税绸四百四十四匹一丈七尺四寸三分,绢八千八十一匹三丈六尺八寸 六分,布四 百一十七匹一丈三尺五寸,绵四万一千六百六两六分,丝二十四两,麦二千五百六十六石一 斗六升八合,钱三千二百九十三贯九百一十二文八分。秋税苗米二万七千三百九十八石三斗 三升四合九勺,夏秋两科没钱一万一千八百一十九贯一百四十五文,和买绸一千二百五十七 匹,绢七千一百六十九匹,茶租钱一千六百四十二贯六百三十七文,折帛钱四万七千八百四 十六贯一百七十五文,坊场河渡见管一十七所,计钱六千二百六十一贯七百九十二文,茶事 官钱 二百八十贯文。 元夏税绢六千八百二十二匹二尺九寸九分三厘零,淮丝四千二百六十四斤 二 两二钱四分八厘零,绵一千三百四斤六两二钱一分三厘零,钞七十九锭三十一两七钱二分六 厘。秋粮粳米二万六千六百一十石四斗六升四合五勺,本色米一万八千九百七十二石六斗三 升零,麦折米一千六百三十八石三斗四升七勺。 明洪武年,夏税麦一万四千一十一石五升 七 合零,丝二百三十一斤一两一钱四分五厘零,绵一百一十四斤三两六钱六分二厘零,秋粮官 税二万八千二百三十九石四斗二升五合零,私租六千六百五十七石五斗一升五合九勺零,子 粒六百三十二石九斗七升三合零,河渡米一石二斗五升,本县留粮米五百三十九石一斗三升 四合零,窑治一十一座,课米三十石九斗六升七合,没官房租米五石二斗六升六合零,鱼课 米五石五斗五升,酒税每月钱钞三贯六百文,茶株四百万六千六百八十七株,每十株官抽一 株, 计抽四十万六百六十八株七分,共科芽茶叶茶五万一百一十九斤三两四钱,折收钞六百七十 六万五千五百五十九文,纸除每月解纳榜纸一千六百八十张外,其余各色纸札,成年和买数 目不等。 旌德县 田亩本县界万山间,田土高下不等,埂窄斜,多无全亩。加以溪水荡,沙淤荒 闲之田 ,废复不常。考之旧志,宋代并无定额。元至元二十六年行挨究法,括其实亩,著为定 额,遂得官民田土五十九万九千七百一十二亩五千五步。 明开拓县治,额管民田地山六千六百七十顷四十六亩四分五厘零,县学田职田没官等 田四十四亩四分七厘零,亡兵田二百五十顷六十一亩九分零,全征续抄没田土二百一十七顷 八十二亩五分九厘零,寄庄田土二百六十三顷二十一亩七分六厘零。 租赋 宋时田亩既无定数,租赋亦无常额。考之旧志,夏税绸二百九十五匹 ,绢五千五 百八十匹一丈六尺三寸,布四百五匹三丈三寸,绵二万二千一百八十五两九钱六厘,丝二两 麦一千二百四十四石二斗五升,钱二千三百九贯二百三十文,和买绸一千三百六十匹,绢三 千九 十八匹,折帛钱二万八千一百一十八贯一百文,茶租一千六百四十二贯七百六十九文,役钱 九千三百七十四贯四百四十文,苗米一万九千六百六十五石二斗一升。元至元二十六年,挨 究官民田土,夏税绢四千四百三十四匹三丈七尺二寸,绵六千六百三十五两八钱,麦四百五 十九石八斗八升五合,折帛钱八十二锭四十二两一钱六分九厘。秋税苗米一万二千八十一石 五斗五升二合。明自丁酉年开拓县治,科征夏税。麦正耗三千九百八石七斗八升四合零,丝 三百七斤一十三两八钱八分四厘零。秋粮正耗米一万五千六百石二斗五升一合零。乙巳年, 改科田粮,并次抄没入官田土私租,实征夏税麦正耗一万三千六十六石二斗二升七合零,丝 六百五十三斤五两六分五厘零。秋粮正耗米三万一百二石七斗一升四合零,县学田职田没官 田科征夏税麦正耗五百七十五石七斗五升九合零,丝二斤一十四两二钱。秋粮正耗米一千六 百八石八升零,亡兵田科征夏税麦正耗一千四百石一升三合零,丝八斤三两二钱八分七厘零 ,秋粮正耗米二千一百四石八斗三升零,全征续抄没田土,科征夏税麦正耗三千五百八十二 石四斗一合零,丝一十一斤九两三钱八分二厘。秋粮正耗米五千五百七十五石五斗五合零, 寄庄田土科征夏税麦正耗七百二石四斗八升七合零,丝一十九斤一钱九分五厘零,秋粮正耗 米二千三百二石六升七合零,酒税月沽户输纳铜钱一千二百文,茶课委员点勘计茶三万六百 七十三株,每十株官抽一株,计三千六十七株三分,该科芽茶、叶茶共三百八十三斤六两, 折铜钱五万一千七百六十文六分八厘零,和买纸除月解榜纸外,和买历日茶盐引等纸,时估 色数不等。 太平县 田亩 宋诸乡田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三亩。元旧额田上一万二千七百一十四顷三十 五亩二厘零。明洪武年经理除黄山外,荒熟田地山一万二千九十三顷二十一亩六分六厘零。 租赋 宋税绸三百七十三匹,绢五千六百七十匹三丈九尺,绵一万九千三百九十 三两,钱七 百一十三贯五百文,布四七十四匹七尺,麦八百五十六石四斗六升,租钱一千四贯一百一十 九文,和买绸六百七十五匹,和买绢一千六百一十一匹,苗米正耗共二万二千三百六十一 石 九升三合零,折帛钱一万九千六百八十八贯一百文,茶租钱一千二百七十一贯四百五十七文 ,免役钱夏秋两科共七千五百三十七贯四百文。元税粮板籍累毁于兵,无从稽考。大概本县 僻处万山,田少山多,其山地夏税止是折收丝绵绢钞。明丙午年,每山一顷科麦四斗,秋租 五斗,地每亩科麦二升,秋米三升。乙巳年,官民田土科征夏税,麦正耗二千二百一十六石 一斗六升零,丝五百三十八斤五两三钱四分六厘零,绵二百六斤四两一钱五分八厘零,民田 地科征麦二千一百四十六石八斗四升六合零,绵五百三十七斤一十二两七钱二分四厘零,绵 二百五十斤一十五两八钱四分七厘零,官私田土租科征麦七十石三斗一升三合零,丝八两六 钱二分二厘零,绵四两三钱一分一厘零。秋粮民田土科征正耗米一万八百二十八石八斗六升 零,官田土私租科征正耗米八百二十石五斗五升二合零,酒醋课月办钞一千八百八十文,茶 课委官点看茶苗六万有奇。洪武三年共计茶株一十六万二千九百四十二株,每十株官抽一株 ,计一万六千二百九十四株二分,共科芽茶二百五十四斤九两五钱五分,每斤收铜钱二百四 十文,茶叶一千七百八十二斤二两八钱五分,每斤折收铜钱一百二十文,通计铜钱二十七万 四千九百六十四文六分零,和买纸每岁收买历日及公用茶盐引纸数目不等。 宣州卫 宣卫屯军有五所,明永乐间调拨三所,以实怀来等卫。其二所田亩荒芜,题请召民垦 种,改为科田,任民买卖执业。 屯田四则:一曰原额,明洪武初,正军人给田四十亩,原额田共一百二十顷,每亩征 米一斗五升,共粮一千八十石,岁终比较。一曰起科,军舍自垦,成化初,奉文丈量,谓之 起 科田地。每亩科米五升,共粮一千四百五十六石三斗一合,塘九顷二十五亩六分五厘,每亩 科米五合,共粮四石六斗二升八合二勺。一曰改科,明指挥千百户户下舍余空丁,无差加米 , 谓之改科,田地共七十八顷,每亩科米六升六合八勺七抄五撮,共粮一千八百五十九石一斗 三升五合。一曰今清,丈量后清出右谓之今清,田地共一十八顷二十五亩二分,每亩科米一 斗,共粮一百八十二石五斗二升。原额田法惟承佃不得易卖。起科、改科、今清三项法得私 相佃卖。嘉靖中,屯田御史张鉴以原额屯田多为豪强兼并,锐意清理,所司具报失实,遂以 起科 、改科、今清法得佃卖之田,概充募军承领之数,号为案拨屯田。凡立九十六户,于是军民 互讦,追夺纷纭,增至一百四户,而官与军皆困矣。节录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