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澎湖台湾纪略》
明隶泉州府晋江县。按曹学佺泉州府志胜:澎湖屿,自郡东台海门,舟行三日始至;屹立海中,环岛三十六如排衙(由明季至今,居民渐多,开辟日广,已六十二岛澳矣)。居民以苫茅为庐舍,推年大者为长,以畋渔为业。其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间,各剺耳为记。明洪武初,徙其民于近郭,遂墟其地。国朝康熙二十三年,始隶台湾府台湾县,设巡检司、副将、游击、守备、千把总等员。后以澎湖为台湾门户,稽查海舶、监放兵饷、钱粮仓储,皆其专任;巡检职微,不足弹压海疆;于雍正五年移驻道员案内,始改设通判驻其地,为东宁半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