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化篇第四

出自《宋元学案

神天德,化天道。德其体,道其用。一于气而已。   高忠宪曰:不外乎阴阳,故曰一于气而已。   「神无方,易无体」,大且一而已尔。   高忠宪曰:既大且一,故无方所、无形体之可求也。   虚明照鉴,神之明也。无远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无间也。   天下之动,神鼓之也。辞不鼓舞,则不足以尽神。   鬼神,往来屈伸之义。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神示者,归之始。归往者,来之终。)   百家谨案:往来屈伸之义,与天神人鬼地示何相关合﹖昔尝思之:一阴一阳,一气之往来。时屈而归谓之鬼,时伸而来谓之神。总之,阴阳之灵气也。太虚生人生物,知气变化,灵爽不测。无处无灵爽,即无处非鬼神。在天为化育,时行物生是也。在人为精神,聪明灵爽是也。在人为魂魄,生死聚散是也。在事为动静,起居作息是也。在墠尖壝宗庙为天祖日星岳渎,下而至于门行井,皆是也。所以《中庸》言:「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夫体物而不可遗,明以两间之气化言鬼神矣。而下忽接言祭祀,又曰「诚之不可揜如此」,此言鬼神之至精也。盖鬼神既为阴阳之灵气,无处非鬼神,而人尤为鬼神之会。盖物之灵者莫过于人心,而人心之与鬼神相接者,尤在祭祀。当其忾然肃然,不见者如或见之,不闻者如或闻之。是祭祀者,正所以通幽明,洽人神。以吾心之精诚,对鬼神之灵爽,焄蒿凄怆,洋洋如在,为物为变,情状毕露矣。此先生具是意于言中而未发者也。   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神为不测,故缓辞不足以尽神;化为难知,故急辞不足以体化。   朱子曰:神自是急底物事,缓辞如何形容之!如「阴阳不测之谓神」,「神方,易无体」,皆是急辞。化是渐渐而化,若急辞以形容之,则不可也。   气有阴阳,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其在人也,知义用利,则神化之事备矣。德盛者穷神,则知不足道;知化,则义不足云。天之化也运诸气,人之化也顺夫时。非气非时,则化之名何有!化之实何施!《中庸》曰「至诚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阴阳,与天地同流而无不通也。所谓气也者,非待其蒸郁凝聚,接于目而后知之。苟健顺动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尔。然则象若非气,指何为象﹖时若非象,指何为时﹖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此直可为始学遣累者薄乎云尔,岂天道神化所同日语哉!   朱子曰:「神化」二字,虽程子说得亦不甚分明,惟是横渠推出来,曰「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又曰「一故神,两在故不测」。言「两在」者,或在阴,或在阳,在阴时全体都是阴,在阳时全体都是阳。化是逐一挨将去底。一日复一日,一月复一月,节节挨将去,便成一年,这是化。   高忠宪曰:天地有阴阳,在人有知义。知藏于中,为事之斡者,神也;义形于外,制事之宜者,化也。「知义用利」者,知与义,用之利也。至德盛而穷神知化,则知义皆下学之事,而不足言矣。时,即气之推行者。   「变则化」,由粗入精也。「化而裁之谓之变」,以着显微也。谷神不死,故能微显而不揜。   高忠宪曰:变有形,化无,故曰由粗入精。化而裁之者,如一岁之化裁作四时之变,以变显化也。皆神之所为,故至微至显,昭著而不可揜。前言谷神有限,此又借谷神以明神也。   鬼神常不死,故诚不可揜。人有是心在隐微,必乘间而见,故君子虽处幽独,防亦不懈。   百家谨案:鬼神体物不遗,散在两间,而其所聚则尤在人心。盖人心之灵,即鬼神之灵也,本浑合无间,二之不得。故人心纔动,气即感通,无隐不见。「相在尔室」,君子之栗栗危惧,虽欲不慎独,不可得也。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   大,可为也;大而化,不可为也,在熟而已。《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不已而天,则不测而神矣。   先后天而不违,顺至理以推行,知无不合也。虽然,得圣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犹不害于未化尔。大几圣矣,化则位乎天德矣。   大则不骄,化则不吝。   无我而后大,大成性而后圣,圣位天德、不可致知谓神。故神也者,圣而不可知。   见几则义明,动而不括则用利,屈伸顺理则身安而德滋。穷神知化,与天为一,岂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致尔!   「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养吾内也。「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高忠宪曰:括,结碍也。见事之几微,则事得其宜,动而不括矣,故能屈伸顺理,身安而德崇。《易》曰:「知几,其神乎!」「精义入神」者,知几而已。精义入神妙处,使事理素定于内而用乃利,豫利吾外而内乃安,盖内外交相养,皆崇德之事。若夫「穷神知化」,乃德盛自致,君子无容心焉,「先难后获」也。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存虚明,久至德,顺变化,达时中,仁之至、义之尽也。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其善,然后可以成人性矣。   叶六桐曰:阴阳不测之谓神,故不可致思。推行有渐之谓化,故不可助长。存此心之虚明则成至德,所以存神而为仁之至也。顺天理之变化而达时中,所以顺化而为义之尽也。微者神之妙,彰者化之着。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善成性,与一阴一阳之天道无殊矣。   圣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则不可得而知之。圣不可知谓神。庄生缪妄,又谓「有神人焉」。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为也。   翁祖石曰:群动万殊,神妙万物,故曰「一天下之动」。变化即神也。圣人存神而达化。人果知变化之道,则上文「圣不可知谓神」,神亦奚不可知!   见易,则神其几矣!   知几其神,由经正以贯之,则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几者,象见而未形也。形则涉乎明,不待神而后知也。「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   百家谨案:《易》「知几其神」之几,即「异于禽兽几希」之几。此所谓天良,人之所以为人者全在此。静则中存,动则先见,不容盖藏。孩提爱敬,乍见恻隐,与不为不欲之心,凡圣之所同也,何有不贯!何有不知!但此先见之几,无有不吉,而一转念,则恶声、纳交、要誉等心,纷然并至。惟能奉此先心而无违,如「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此即圣人顺性命之理,故所先皆吉也。   知神而后能飨帝飨亲,见易而后能知神。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   精义入神,豫之至也。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存神过化,忘物累而顺性命者乎!   高忠宪曰:徇物欲即灭天理,忘物累即顺性命,问不容发者乎!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也。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己也。大德敦化,然后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性性为能存神,物物为能过化。   无我然后得正己之尽,存神然后妙应物之感。「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过则溺于空,沦于静,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旁行不流」圆神不倚也。「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义以反经为本,经正则精。仁以敦化为深,化行则显。义入神,动一静也。仁敦化,静一动也。仁敦化则无体,义入神则无方。   叶六桐曰:处事之谓义,存心之谓仁,义入神,仁敦化,即《易》「显诸仁,藏诸用」意也。